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促进党内民主建设,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对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中组发〔2012〕6号)等精神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根据中央、教育部、省委、教育工委的部署要求,把党组织的换届工作作为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重要载体,结合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实际,通过实行公推、进行换届选举等工作步骤,落实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通过“公推直选”试点工作扩大党支部在学校的影响力,巩固党的群众基础,激发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热情,提高广大群众对党支部的公认度,进一步发挥党支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结构合理原则;
3、竞争择优和按章办事原则。
叁、组织设置
1、总体要求
按照学院党委的要求,对行政党支部换届选举,实行“公推直选”试点工作,具体将按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的有关要求、规定和程序进行。
“公推”即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推荐新一届行政党支部委员、书记候选人。“直选”, 即改变已往书记由委员会选举产生的方法,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直接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书记。
2、委员职数
新一届行政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人(其中书记1名,委员2名),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应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其中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占67%以上;性别比例恰当;学科结构合理。
3、任职条件
基本条件:
正式组织关系隶属于本支部,并具有一年(含一年)以上党龄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委员任职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
(2)坚持党性原则,为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3)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和党务工作经验,有从事党务工作的必要时间;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广大党员,能密切联系群众;
(5)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6)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等专业能力,一般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7)原则上能任满一届。
书记任职条件:
除委员任职条件外,一般应具有一定的学校管理经验和党务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
1、召开行政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学习研究“公推直选”文件精神;讨论制定行政党支部“公推直选”方案。
2、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原则,广泛宣传“公推直选”工作。
(1)举行党员组织生活,进一步组织党员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相关文件,掌握换届选举有关知识,学习讨论并完善“公推直选”方案。
(2)宣传“公推直选”的意义、方法及要求,让群众了解“公推直选”方案,并听取意见。
3、向学院党委呈报换届选举请示和“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
4、利用校园网络等阵地按党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布“公推直选”进展情况。
(二)公开推荐阶段
1、公开推荐
(1)5月24-25日,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
行政党支部组织所在部门(工会、办公室、党务工作部、资产管理部、发展规划部、财务处)的党员、群众按照新一届行政党支部班子成员的职数进行公开推荐。
推荐表投放地点:行政办公楼二楼党务工作部办公室
推荐截止时间:2012年5月25日下午2:30
2、确定候选人人选
召开行政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在通过资格审查和满足党支部委员结构需要的前提下,根据推荐得票情况,按不少于设定委员职数25%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人选,列为考察对象。听取相关人选本人意见。
3、组织考察
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委员候选人人选在学校党员、群众中进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综合考察测评。
4、上报党委,请示
(1)向学院党委呈报新一届行政党支部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2)根据学院党委批复意见,公示候选人正式人选(公示7天)。
(叁)换届直选阶段
1、筹备工作
(1)行政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汇总选举办法草案、筹备党员大会会务工作、候选人介绍等。
(2)行政党支部党员大会预备会议审议通过党员大会预备会议、正式会议程序(草案)、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2、6月中上旬召开行政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换届直选。(邀请民主党派和群众代表列席大会)
3、向学院党委呈报换届选举结果报告。
4、公告学院党委批复的新一届行政党支部委员、书记名单。(公告3天)
(四)工作总结阶段
1、组织党员对“公推直选”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2、总结“公推直选”工作,填写上报“公推直选情况统计表”,新一届行政党支部委员进行分工,明确职责,研究下一阶段工作。
3、对选举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3、严格程序,确保成功。
4、严肃纪律,培育作风。
换届纪律监督电话: 668995(万老师)
附件:
行政党支部、党务工作部
201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