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部门:
为了梳理、提升近叁年教学研究及教学改革成果,同时为申报浙江省第七届教学成果奖做好准备工作,学院决定开展第二届院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成果申报范围
1、科学制定专业培养方案,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2、在加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试题库建设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3、在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试方式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4、在加强实践性教学、特别是在开展生产性实训,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5、其它方面突出的优秀教学成果。
二、教学成果申报的基本要求
1、成果主要完成者必须是学院的正式教职工,成员可以包括合作单位有关人员。
2、教学成果必须以集体形式申报,但完成者不应该超过五人。
3、此次申报的教学成果必须是近叁年内所取得,并经过一学期以上的实践,表明该成果的确具有显着的效果和效益,值得推广。
4、申报成果须填写《男人的天堂女人毛多婬妇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并将文字总结材料(一般不超过5000字)及相关附件材料单独装订成册,连同申报表一并上报。
叁、时间安排
1、4月20日前,各二级学院(系部)、部门准备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并上报。
2、4月底,学院组织专家评审。
3、5月中旬,学校公示评选结果并发文。
请各二级学院(系部)、部门全面总结近叁年来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工作所取得的成果,认真做好此次教学成果奖评选的推荐与申报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将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及有关附件材料一式二份报送教务处,逾期不报将视作放弃处理。我院将在院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叁月二十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