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器材活动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3:30-5:00
注意事项:
1、在使用器械是时,穿着要适当。如:请穿合适的运动服和运动鞋,不要穿长裙、戴项链等影响运动的物品。
2、在进行运动时,如出现眩晕、呕吐、胸痛等不正常症状时,请立即停止运动,必要时请即使就医。
3、在使用器械时,不能做不规范动作,如:在高拉器做高拉运动时拉手不能处于头的正上方,以防止产生意外。
4、在使用器械时,不可用手或身体接触及转动部位,以免受伤。
5、每次运动前,必须严格检查各零件之间连接是否可靠,器材是否是可以安全使用,如有不正常请勿使用。
6、每次运动前请先做热身运动,待身体舒适方可使用,且要在饭后一个小时后进行。
7、爱护一切器材,未经允许禁止将器材拿(推)到室外或任意挪动,以免损坏或丢失器材。运动结束,请把器材放回原处。
8、服从管理,不得妨碍管理人员检查维修,确保健身器材正常使用。
9、发现器材故障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并立即停止操作。
10、如违反以上管理制度,自行进行锻炼者,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11、联系电话:685298、685098(电信短号)
体育发展中心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