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试院[2012]7号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对于公布2012年专升本各类别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和“2+2”
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院校:
现将2012年专升本分校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和“2+2”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公布后,未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各招生院校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二、本次计划按录取类别公布。部分院校根据本校相关专业的培养需要,在部分专业中对考生提出了高职阶段所学专业或专业加试的要求,并已在备注中注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没有备注说明的,表示该录取类别的所有考生均可报考。
叁、请各院校及时通知本校有报考意向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专升本 招生 计划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