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部门,二级单位:
2011年是“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学院的“教育项目年”。我院广大教职员工紧紧围绕学院“十大项目”中心工作,发扬开拓创新、团结进取的精神,立足实际,扎实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业绩,推动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评选201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先进名称及范围
(一)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学院各二级学院(系部)、教研室(二级学院/系级科研中心)、职能处室、院级科研中心、二级单位等。设置未满一年的部门,不参与本年度评 先。
(二)优秀教师。评选范围为在学院担任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的专兼职教师和从事科研工作一年以上的专兼职科研人员;
(叁)优秀班主任。评选范围为在学院担任班主任工作一年以上的班主任;
(四)优秀教育工作者(含干部)。评选范围为在学院从事行政和科研管理、教学辅导、后勤服务等工作一年以上教职工;
(五)优秀辅导员。评选范围为全院范围内从事学生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辅导员,包括各二级学院(系部)政治辅导员,招生就业辅导员、生活辅导员、心理辅导员等。
(六)优秀督导员。评选范围为从事院级和二级教学督导工作一年以上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参照《浙江工贸学院院级各类先进、荣誉称号评比条例》(浙工贸院〔2002〕3号)第五条(详见附件1)。
因个人原因,理论教师调课累计二十节,实习教师事假十个班次,行政后勤人员事假十天及以上者,取消评选资格。全勤者优先推荐。
年度绩效考评排名居后的部门取消当年先进集体和部门负责人先进个人评比资格。
叁、推选方法与程序
(一)先进集体推选方法与程序
1、各二级学院(系部)、部门等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在部门考核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民主推荐先进集体候选名单,各部门在先进集体的推荐中应考虑被推部门或单位的2011年度综合业绩。
2、各部门或单位应按照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要求(见附件2),推荐相应的先进集体。
3、各部门或单位除自我推荐外,必须同时推荐2个及以上其他部门。各二级学院(系部)在推荐先进教研室(二级学院/系级科研中心)时,本二级学院(系部)只能推荐1个名额。只推荐本部门的推荐表,视为无效。
(二)先进个人推选方法与程序
1、各二级学院(系部)、部门等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数(见附件3)民主推荐本部门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名单。
2、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由各二级学院(系部)负责推荐,报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再根据师德、工作业绩、学生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联评。
3、院级科研中心先进个人的推选工作由学院科技管理中心组织,推荐的候选人经科技管理中心审核后报学院。
4、优秀督导员由院督导处负责推选,报学院审核。
5、中层干部评先人选根据部门年度绩效考评排名情况,由主管领导推荐,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前列者优先推荐。(不占教职工先进名额)。
(叁)学院党政工联席会议审核先进集体、各类先进个人名单,并在院内公示3-5天,行政发文予以表彰公布。
四、报送时间和要求
评先对象需填写《男人的天堂女人毛多婬妇先进集体推荐表》、《男人的天堂女人毛多婬妇先进个人推荐表》、《浙江工贸职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推荐表》并附主要事迹,各一式2份,于2011年1月10日下午1:30前报学院工会,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工会邮箱期间
gh@mail.zjitc.net。联系人:陈珊,联系电话:88332965。
五、二○一一年度各类先进个人总人数控制在5%以内。各二级学院(系部)人数在30人以下(不含30人)为1名,30人及以上按比例计算。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