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12届毕业班同学:
根据教育部对于高校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的规定,我省由新华社浙江分社统一采集2012届毕业生图像。为做好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拍摄时间及地点:
拍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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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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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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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星期日)下午
12月5日(星期一)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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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教学楼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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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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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摄要求及注意事项:
1、拍照期间各班级学生一律不得请假或无故离校,班长须联系好同学按时拍照,不能遗漏。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拍摄的学生,学校不再安排补拍,延误毕业证书制作时间等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各班班长要按照学号先后顺序维持本班拍照秩序,保持现场安静,并协助拍摄工作人员进行拍摄工作。
2、为保证图像质量以及证书照片的严肃性,请各位同学提前梳理好自己仪表,衣着整洁,不要穿着与背景相近的浅蓝色上衣(建议穿浅色春秋季服装,这样可避免毕业证书照片季节性太强);头发不遮挡眉毛及耳朵,不戴镜片反光较重的眼镜,不佩戴项坠、耳坠等饰品。
叁、拍摄进程及安排:
1、各班长请通知同学按规定拍摄时间提前20分钟到拍摄地点集合,全班学生到齐集合后,按学号顺序列队进场拍摄。
2、请每位毕业生在1月中旬左右,关注学院发布的图像信息核对的通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核对系统 (),对自己的图像信息进行校对,如无法进入核对页面或发现信息错误,请及时反馈教务处(叁)刘老师。
四、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采集缴费
根据浙教办 摆2002闭55号文件有关规定,图像采集收费价格为每人15元(2寸×4张,1寸8张)。由学院代收统一上缴浙江省新华社,请各班将拍照费用于11月28-30日(周一至周叁)以班为单位交财务处。
五、毕业班班长会议
各毕业班班长于11月25日中午12:00在六号教学楼6104教室召开图像采集工作会议,请务必准时参加。
备注: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叁)刘老师(0577-88338006)。
教务处
201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