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部门:
已办理公务员医保的教职工现可申请国家工作人员子女统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已办理公务员医保的教职工子女,要求18周岁以下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
二、办理需提供的材料
1、子女户口薄复印件,如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还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子女彩色单寸近照一张,要求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子女姓名,字迹务必清晰、端正。
3、家长医疗证复印件(个人申领、补办须带家长医疗证原件)。
4、填写《温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子女统筹医疗参保申请表》一份。(申请表由部门统一至人力部领取)
叁、委托学院人力部代办的教职工,由各部门指定专人收取代办的有关资料,并填写《子女参保汇总表》(见附件)于10月27日前统一交至人力资源部。逾期自行办理。
四、如无需委托单位代办,可携带本通知第二项所列材料至市医保中心自行办理。市医保中心地址:黎明西路307弄18号。
人力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