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技校系列职称教师: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于做好2011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发〔2011〕207号)和《2011年度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浙人社发〔2011〕15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1年度技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技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送审材料,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和送审程序
二、申报者申报技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须与本人所具有最高学历的专业一致或相近。
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条件和程序外语及计算机免试等严格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四、取得国外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认证证书,方可按相应学历学位申报。
五、申报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供代表本人教育教学水平的优秀教案2个。
六、申报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数字照片(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采用“jpg”格式,文件大小50K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zcps@mail.zjitc.net,照片的文件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及本人名字”,不需上交纸质照片。
七、报名对象:在技师学院、成教学院工作满一年的教职工方可报名,在成教学院和技师学院兼课的本院教职工均不能申报技校系列职称。请相关人员于9月13日之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褚老师 联系电话:88330395 888395(内线)
邮箱:zcps@mail.zjitc.net
院办(人力)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附件打包下载
附件1:2011年度技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名表
附件2:送审材料清单:
一、材料清单一份(贴在档案袋上);
二、《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一份(A3);
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A4正反面打印);
四、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务总结报告;
五、学历证件、教师资格证、现职资格证书和聘书、技能等级证书(申报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的应是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效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任现职以来的继续教育、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六、任现职以来在省级及以上刊物(有刊号)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本专业论文、论着和教材等原件和清单1份;
七、代表本人教育教学水平的2个优秀教案(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八、破格晋升人员需填报《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并附有关材料。
九、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十、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