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部门:
为表彰从事教育工作并取得突出业绩的教育工作者,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对于做好2011年温州市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温教政函〔2011〕42号)和《对于做好温州市第五届新闻奖教金、第四届终身班主任奖和师德楷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温教发〔2011〕26号)文件精神及市教育局高教处分配给我院的先进名额,现将我院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一) “温州市优秀教师”,全市共150名,我院名额为1名;
(二)“温州市第四届师德楷模奖”,全市共100名,推荐名额不限。我院推荐候选人1名,参与全市评选。
二、评选范围和推荐条件
(一)温州市优秀教师
1.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教龄在叁年以上的在职教师(不包括学校校级领导和行政干部)。
2.为人师表,全面关心和爱护学生,有效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3.工作主动热情、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有较好的教育教学艺术。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刻苦钻研业务,出色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二)温州市第四届师德楷模奖
1、评选范围为现任教师(教龄原则上不少于5年)。校长(副校长)不参评师德楷模奖。
2、师德高尚。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热爱学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能充分展现我市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良好形象。有典型的事迹,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群众公认,社会反映良好。
3、业务精湛。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勤于钻研,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努力进行教育教学创新,注重德育在学科教学中的渗透,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4、深受学生爱戴。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热爱德育工作,注重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工作有针对性、实效性、科学性,在育人方面有突出的成绩。
叁、推荐程序和时间
(一)温州市优秀教师推荐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系部)、部门在2010年院级先进个人(浙工贸院〔
2011〕7号文件)中推荐候选人1名,并于4月27日前将《温州市教育系统2011年先进个人推荐表》报院工会,电子邮箱
gh@mail.zjitc.net,由院工会和教务处根据各二级学院(系部)、部门推荐的候选人情况综合后确定1名人选,报党政工联席会议审核,在院内公示一周后上报。
(二)温州市第四届师德楷模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各二级学院(系部)根据评选条件在近两年院级先进个人中分别推荐候选人1
名,并于4月27日前将《温州市第四届师德楷模奖推荐表》报教务处;教务处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把关,确定一名候选人,报党政工联席会议审核,在院内公示叁天后上报(单位推荐)。
师德楷模奖也可由个人于4月18日—4月29日在温州教育网()上直接向温州市教育局政治处推荐。(个人推荐要注明真实身份和姓名)。
附件:
1.《对于做好2011年温州市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温教政函〔2011〕42号);
2.《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对于做好温州市第五届新闻奖教金、第四届终身班主任奖和第四届师德楷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温教发〔2011〕26号);
3. 温州市师德楷模奖评奖暂行办法。
4. 温州市教育系统2011年先进个人推荐表
5. 温州市第四届师德楷模奖推荐表
6. 对于表彰201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浙工贸院〔2011〕7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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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