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部门:
温州市《聚英家园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经市政府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已公布。为方便我院相关人员申请,现转发对于高校毕业生申请入住“聚英家园”人才公寓的公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从2011年4月11日开始至2011年4月26日止。
二、申请对象和条件: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在温州市区无住房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叁、申请面积:每套建筑面积为120—140平方米左右。原则上每套安排给6人租住。
四、凡符合本条件的对象需提供下列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包括本人工作简历)原件一份。
2、《高校毕业生申请“聚英家园”人才公寓审核表》。
3、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书、引进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在温州的现住房情况证明材料,如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本人一存免冠照片二张(粘贴在高校毕业生申请“聚英家园”人才公寓审核表上)。
此次申报采取分院(系部)、部门汇总、审核,院办(人力)院内审查上报的形式。请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相关人员于2011年4月20日下午四点半之前携申报材料(请按照以上所需提供申报材料的顺序用燕尾夹固定)到所属部门报名。各分院(系部)、部门于4月22日下午将材料送交院办(人力)梅老师处。聘用合同或协议可至院办(人力)索取复印。
联系电话:0577-88330395(外线) 8395(内线)
联系人: 梅老师
邮箱:
job@mail.zjitc.net
人力资源部
201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