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于开展2011年度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60号)和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院根据2011年度全省计划选拔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数进行推荐。
二、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经个人申请和所在学院(系部)、部门推荐,确定推荐的人选须经同行专家评议,并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请各学院(系部)、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认真填写附件3的申报表,并于2011年3月23日下午4点30前将申报表送至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梅老师 电话:88330395
人力资源部
201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