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系部)、部门:
2011年浙江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共同实施“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计划于2010-2012年选派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对于做好2011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外〔2011〕1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11年全省将按80人×12月的总经费(相当于960人?月)标准选派。其中理工农医类45人?年(540人?月)、人文社科类35人?年(420人?月)。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3-12个月。
叁、选派学科专业
高职高专院校优先考虑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模具设计与制造、电子商务、软件技术、工业设计、金融保险、物流管理等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专业领域。
四、选派范围
1、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
2、从事我省高校国际化专业及课程建设的教师,以及承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与管理任务的教师;
3、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
4、创新团队优秀人才梯队培养对象。
鼓励学院或个人在申请项目的同时着手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评审时将优先考虑已取得国外邀请函或有国外渠道的申请人。从2011年开始,语言类候选人须提前对外联系并获得外方邀请函后方可申报,此类候选人如在4月20日申报截止日期前仍未获得外方邀请,必须附国外邀请单位有意向的证明材料,如电子邮件复印件等,否则不予受理。
五、申请条件
请各院系二级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需要推荐出国留学申报人选。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外语要求及留学类别须符合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规定(可查询国家留学网: 六、选派办法及时间安排
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学校推荐、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阅评和初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教育厅共同组织专家联合评审的办法,择优录取。
3月11日-3月30日:个人院内申报。申请人填写培训进修申请,报所在院系、部门审核;
3月31日-4月10日:在院系、部门同意申请报告的基础上,由学校审批确定人员。确定人选后再上报其他所有材料。
4月10日-4月20日:个人网上申报。申请人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报名(网址:)
七、项目经费
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经费核算办法,“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全额承担。
八、项目管理
人员录取后,按照国家公派办理出国手续;在外期间,纳入国家公派统一管理。
1、从2010年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按申请人员填报的志愿国进行评审录取,留学国别一经确定,不再更改。
2、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不超过2年,2年后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如无特殊情况,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再受理留学资格有效期延长的申请。
九、相关要求
1、请各院系、部门高度重视,结合学院人才培养计划,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2、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3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人力资源部,逾期不予受理。
人力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叁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