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9日,是我国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满5周年的日子。我国承诺5年内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实现100%禁烟。即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实现完全禁烟。为了实现无烟学校的建设,现要求校内所有场所禁烟。
爱卫会
2011.1.8
附:
无烟学校的标准
1、校园内(包括建筑物内,操场等室外区域)无人吸烟,校园内无烟蒂、无吸烟者。
2、校园内重点区域,如大门、教学楼、实验室、行政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室内运动场、图书室、教职工和学生食、接待室、楼道、卫生间等有醒目的禁烟标识。
3、校园内不设置吸烟点,不摆放烟具。
4、校园内禁止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
5、校园内禁止出售烟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