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系、部):
现将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对于组织开展第二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我院推荐人选为1人。推荐人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2011年6月30日前在册的全日制在生;
2.学校德、智、体综合考评为优秀,无违法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
3.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多次获二等(含二等)以上奖学金。其他要求详见文件。
请各分院(系、部)按照文件精神,推荐符合评选标准的候选人1名,并于12月27(周一)前将有关材料(纸质版一式叁份,电子版一份)报送到学生处学生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8338659。详见附件。
学 生 处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