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部门: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人员转正、定级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正、定级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在校工作满一年(大专毕业,在校工作满叁年),通过岗前叁门课考试,可初定为助理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在校工作满一年,通过岗前叁门课考试,可初定为助理级职称。
3、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叁年且通过岗前叁门课考试,可确定为讲师。
二、工作安排
1、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11月19日—24日带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科毕业的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研究生毕业的提供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和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到院办(人事)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相关表格。
2、考核。见习期(初期)考核是转正、定级的重要依据。符合条件人员在领取表格后,认真总结工作情况,11月26日下午4:30分前交院办(人事)。12月3日前由院办(人事)协调学院督导组进行考核。考核为基本合格的,转正时间延长半年或一年。
3、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经考核合格的,由院办(人事)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转正时间以报到证时间为准。
请有关人员按上述时间安排办理有关手续。
咨询电话:88330395 888395(内线) 联系人:褚老师
院办(人事)
201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