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科发计〔2010〕190号,现将2011年度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面向在我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机构。
鼓励中青年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专家(每年在我省工作6个月以上)可领衔或作为课题组重要成员,申报我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
已承担省级科技项目在研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创新团队成员不得申报2011年度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以上申报限制不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申请人和公司不得在各类省科技计划中重复或分别申报,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宁波市市属单位由宁波市科学技术局组织推荐,立项后经费由宁波市负责落实。
二、申报要求
2011年度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应符合《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发计〔2010〕7号)的规定,项目要突出公益性,注重自主创新能力提升,预期能取得自主知识产权,要有利于培养创新人才,并具有潜在较好的应用前景。
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包括:
1.资源环境、人口与健康、公共安全、减灾防灾、农业与农村发展等社会公益领域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
2.产业发展共性技术的研发。主要包括处于竞争前阶段,在一个或多个行业中具有潜在广泛应用前景的战略共性技术、关系某一行业技术发展和技术升级的关键共性技术和为某一领域技术发展或竞争技术开发作支撑的测试、试验手段和标准等基础共性技术。
叁、申报安排
2011年度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归口管理部门限额推荐的办法,我院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采取在线填报方式,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申报系统网址:,具体操作指南参见申报系统有关说明。
申报科技项目的科技人员申报项目后,须以实名制加入科技信箱会员,以便于日常联系和项目管理。科技信箱网址:。具体申请入会手续详见科技信箱“会员注册”。
科技管理中心
201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