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为了加强对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管理,切实有效地用好勤工助学经费,根据《男人的天堂女人毛多婬妇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我院2010-2011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岗位调整和申报
请各院(系)、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重新调整和申报勤工助学岗位,合理安排岗位人数。岗位设置要以日常教学、行政辅助和后勤管理为主,岗位人数原则上应以上年度为限。一般情况下,除爱卫会、图书馆、信息中心、各系部(教室、实验室、机房)等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以打扫卫生、收发文件、烧水倒茶等为由安排学生从事勤工助学工作。
2
、岗位审核和公布
各院(系)部门要认真填写《男人的天堂女人毛多婬妇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和《男人的天堂女人毛多婬妇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汇总表》,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
2010年9月22日前送至学生处(电子材料发至学生处邮箱虫蝉肠蔼尘补颈濒.锄箩颈迟肠.苍别迟)。学生处将对各系的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报学院领导审批,并于叁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公布于学院网站。未经申报、批准的岗位学院一律不予承认,不发报酬。
3、
人员确定和建档
各院(系)、各部门要根据学院核定的岗位名额和学生贫困情况尽快开展学生勤工助学招聘、培训和建档工作,及时将确定上岗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报送至学生处,学生处审核通过后,将于全院范围内对勤工俭学名单予以公示。
5
、其他事项
(1)各院(系)、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男人的天堂女人毛多婬妇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学院核定的岗位数自主开展招聘、管理和考核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勤工助学管理工作。
(2)各院(系)、部门负责人须根据学生从事勤工助学工作的情况,如实填写《男人的天堂女人毛多婬妇学生勤工助学考核表》,并于每月5日前报送至学生处。
(3)学生勤工助学的津贴由学生处核准造册,财务处落实发放。
(4)学生处负责对全院勤工助学工作进行协调、规范和监督。
(5)其他未尽事宜请遵照《男人的天堂女人毛多婬妇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学生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