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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于做好2010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7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技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及评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技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送审材料,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和送审程序。
二、申报者申报技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须与本人所具有最高学历的专业一致或相近。
叁、2008年5月1日起,凡年满45周岁人员在申报技校系列专业技术职格评审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外语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其它免试条件仍按《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规定执行。
四、取得国外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认证证书,方可按相应学历学位申报。
五、为更加全面地了解申报者的教育教学水平,从2010年起,申报技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须提供代表本人教育水平的2个优秀教案。
照片要求: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采用“箩辫驳”格式,文件大小50碍以内。照片的文件名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及本人名字,不需上交纸质照片。
七、报名对象:在技师学院、成教学院工作满一年的教职工方可报名,在成教学院和技师学院兼课的本院教职工均不能申报技校系列职称。报名人员请于9月25日之前将《个人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及相关材料(见附件2)交至院办(人事)。
联系人:褚老师 联系电话:88330395 888395(内线)
材料清单
一、材料清单一份(贴在档案袋上);
四、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含年度考核);
五、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务总结报告;
六、学历证件、高校教师资格证、现职资格证书和聘书、技术等级证书、有效地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诲辞肠、任现职以来的继续教育、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七、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有刊号)的本专业论文、论着和教材等原件和清单1份。
八、代表本人教育教学水平的2个优秀教案(加盖所在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