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同学:
为表彰在学院50周年校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工作者,激发学生们参加学院各项活动的激情和热情,特评选34名 “校庆先进工作者”。
一、评选对象:参与校庆各项工作的同学
二、评选时间:2010年5月30号前将名单报到学院团委
叁、名额分配:
经贸系 |
2人 |
管理系 |
2人 |
轻工系 |
2人 |
电子系 |
2人 |
信息系 |
2人 |
汽机系 |
2人 |
基础部 |
2人 |
成教学院 |
2人 |
技师学院 |
2人 |
院学生会 |
4人 |
院团委(含院报) |
6人 |
学社联 |
3人 |
创业学子俱乐部 |
2人 |
艺术团 |
3人 |
四、评选条件:
1、在校庆工作期间作风优秀,言行文明,礼貌待人。
2、在工作期间无迟到、早退等现象。
3、对待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并且总是充满活力。
4、在整个校庆活动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5、校庆期间工作总时间超过40小时。
6、承担起某项或多项具体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并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