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
根据温人专摆2010闭7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0年度温州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范围
受聘从事科技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工人员,不受身份、地域限制,均可按规定进行推荐选拔。
选拔重点为轻工、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机电一体化、精细化工、新型材料等学术技术领域以及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的优秀中青年科技、管理、技能人才的选拔培养。
二、选拔条件
以注重能力、业绩为原则,以“有培养潜力”为标准,具体选拔条件如下: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有较强的协调、合作能力;学术、管理、技能水平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
(二)第一层次人选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第二、叁层次人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是技工人员的,应同时具有技师资格和高中以上学历。
(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市级重点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获得国家和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有影响的基金项目资助;
2.在学术技术研究、科技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或在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要成果,取得显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作为主要作者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学术上取得创新性成绩,或发表的论文被国外权威的检索机构收录;
4.运用现代管理知识进行科学管理,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并使所在单位综合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的;
5.海外留学人员、外地人才携带科技成果或重大项目来温创业、工作或承担温州市公开招投标科研攻关项目的;
6.有一技之长、为温州支柱产业发展、培养紧缺技术工人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技工人才。
原已列入“551人才工程”培养的二、叁层次人选(2006年度前入选的须为综合考核评估合格以上),可以参加更高层次培养人选的申报。
叁、选拔程序
(一)推荐。由学院推荐,经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或市直属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上报。
(二)专家评估。根据申报人选的行业与专业分布,组织不同行业与专业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或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综合量化评估,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初步入选人员。
(叁)审定。经专家评估的人选名单,在“温州人才网”()上公示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材料要求
(一)《温州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叁份,见附件1下载,标准础4纸打印);
(二)《温州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候选人选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下载,标准础3纸打印);
(叁)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和“候选人选情况一览表”当中填写的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和着作(要有封面、目录、正文等内容)、专利证书等,均需有证明材料,并统一复印成础4纸装订成册。
请符合申报条件并有意参加选拔的人员务必于2010年4月19日之前到人力资源部报名。
联系人:小褚 联系电话:8395(内线) 88330395(外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