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
2010年清明节将至,为使大家能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文明的假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0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5日共3天。其中4月5日(周一,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停课一天;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二、注意事项
1、放假前,各系(部)需认真落实学生清明节假期期间去向,对离校回家的学生要做好统计,登记清楚家庭地址及家庭联系方式,并于2010年4月2日下班前将学生假期去向报到学生处(电子版即可),具体格式见附表。
2、全体学生必须于2010年4月5日晚8:00前返校,请各系(部)于4月5日晚22:00前清查确认学生返校情况,并将未返校学生名单及原因于4月6日早上10:00前报送学生处(电子版即可),具体格式见附表2
3、请各系部积极做好学生放假期间的安全教育,特别要强调外出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放假期间不提倡同学们出游,回家的同学要特别注意往返交通安全和财产安全,往返途中要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
4、各系(部)需安排假期值班,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等工作。值班老师在值班期间多到学生寝室走动,一方面关注留校学生去向,另一方面彻查违章电器使用,保证假期安全。
5、各系(部)应严格规范请假制度,严查考勤。放假前严禁早退、旷课,收假后按时到校上课。
6、请全体学工人员清明节放假期间随时保持信息畅通,以备便于联系。放假期间如有意外情况发生,要及时与学生处值班人员联系。
7、同学们离校之前,要关好门窗,关闭寝室电源,收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将抽屉、柜子和保险箱上锁,保障寝室财务安全。
8、假期留校同学,要注意生命和财产安全,尽量不要一个人出门,在外要注意交通安全,晚上要按时归校;
9、希望全体同学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盗防骗和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做到文明出行,平安过节,树立良好的大学生形象。
学生处
201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