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教育局 对于开展温州市高校优秀创业导师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和评选条件,经相关部门推选、学院研究,拟推荐林海春、应马忠、施星君叁位教师为温州市高校优秀创业导师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3月1日-3月3日,共3天。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师生通过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部门名义反映情况的,应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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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