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系、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叁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培养大批具有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高素质人才,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学生联合会决定联合举办浙江省第六届职业院校“挑战杯”创新创业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匠心逐梦 创新致远
二、参赛对象
全院学生
叁、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2月
四、竞赛内容
1.产物创意设计竞赛。产物创意设计注重产物的功能优化以及外观创新。具体可分为产物设计、外观设计以及服务创意设计。
2.生产工艺革新和工作流程优化竞赛。生产工艺革新侧重于具有理工专业技术背景的项目,具体分为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生命科学、能源化工;工作流程优化侧重于财经文管等服务业务背景的项目。
3.创业计划竞赛。创业计划设计既要强调创业计划的规范性、科学性,更要注重创业计划的创新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具体分为机械设计、能源化工、生物医学、电子信息、环保建设和服务等六类。
4.社会调研论文竞赛。以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为重点,结合日常调研和专业调研,就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焦点、难点等问题,提出理性建议和独特见解,内容可以涵盖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等学科。社会调研论文字数要在3000字以上10000字以内。
五、参赛方式
竞赛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团队形式参赛的,参赛者可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团队参赛。参赛团队人数一般在10人以下。可以跨校组队参赛(团队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作品申报单位)。省级比赛以学校为单位,按照分配名额统一申报。
六、实施步骤
竞赛分动员部署、校赛,省赛和总结表彰叁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校赛(6月上旬—10月上旬)。各校按照年初工作安排、文件要求做好部署,举行校赛并推选作品参加省赛。
(二)省赛(10月中下旬—12月上旬)。组委会将在10月中下旬举行省级复赛,12月上旬组织省级决赛。
(叁)总结表彰(12月中旬)。组委会将表彰本届竞赛获奖作品和集体。
六、有关事项
1.参赛作品必须是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和集体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所发表作品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叁人或不超过叁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作品,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作品名称外,需注明作品的负责人一名。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2.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术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等均不在申报之列。
3.参赛作品须经作者本人或集体申报,并经本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作品申报表附后)。
4.本次竞赛设特、一、二、叁等奖,优秀组织奖,最佳进步奖,公开答辩“最佳创意奖”和“最佳表现奖”。
5.各校应对参赛团队和作品加强指导,确保质量,同时兼顾作品类别分布。
6.为保证竞赛的顺利开展,请将申报材料于10月9日前发送至邮箱虫测迟飞蔼尘补颈濒.锄箩颈迟肠.苍别迟。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高莎,电话:0577-88315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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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