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对于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备案、审批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摆2008闭151号)要求,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将于7月6日起,通过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工作平台,网址:)报送。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专业报送工作相关要求及具体操作程序请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专业设置工作平台上各级用户的操作指南具体执行。
二、时间安排
1. 各省级用户请于9月10日前在工作平台上完成对学校上报专业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保存上报。
2.我司将于10月15日前结束所有审核备案工作,逾期不再受理。备案结果数据将交由我部高校学生司用以编制下一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
3.网上申报结束后,各地将“××(地区) 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情况表”(此表由省级用户在工作平台上生成、打印)与正式文件和相关附属材料一并报送我司高职高专处。材料上报的截止时间为10月5日。
叁、组织安排
各省登陆专业设置工作平台的用户名、密码及提示信息将以短信和电子邮件发送给专业设置工作联系人。各院校登陆平台的相关信息由本省专业设置联系人统一发放。专业报送期间,工作平台上将滚动发布相关工作动态,请各省,各有关院校及时关注。
四、其他
教育部已发文备案的高职高专临床医学类专业通过专业工作平台申报,拟新增的临床医学类专业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高〔2004〕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工作的通知》(教高厅摆2007闭2号)要求报送。
五、联系方式
1. 申报工作联系人:张月、林宇
电话(传真):010-66096232
通讯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100816)
2. 技术服务联系人:常青 刘驰
电话:010-58528100转611
010-66490684
高等教育司高职高专处
二翱翱九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