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的天堂女人毛多婬妇

   首页   >   新闻中心   >   信息快讯   >   正文

高校毕业生入伍可获学费补偿 最高补学费6000元

作者:京华时报&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14日 14:05  浏览: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昨天,财政部公布了“对于印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决定补偿最高额不超过6000元。

财政部教科文司方面透露,为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决定自2009年起,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该办法规定,其所指高等学校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该办法中高等学校毕业生指上述高校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以及从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等其他形式到部队参军的高校毕业生不包括在内。

办法规定,国家对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目前,对于详细的申请与审核方式,相关人员可登录财政部网站,查询具体内容。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09年05月14日 14:05

男人的天堂女人毛多婬妇 版权所有 府东路校区: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717号 瓯江口校区: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雁云路301号

联系电话:0577-88332966 电子信箱:zjets@zjitc.edu.cn 书记信箱:sjxx@zjitc.edu.cn 校长信箱:yzxx@zjitc.edu.cn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邮箱:0577-88105228 / gmjw@zjitc.edu.cn 

颁辞苍苍别肠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