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总参谋部联合制定下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该《办法》提出,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应由本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本人因故不能前往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委托人有效证件,核实身份。
入伍高校新生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因身体原因被退回,可持县级征兵办证明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因身体原因不宜在部队服役而中途退役,可在退役当年,如错过当年入学时间,可以顺延1年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高校对申请入学的入伍高校新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