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
根据教育部及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10年高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对于做好2010年度高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0〕23号)的文件规定,选派对象应是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1.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2.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4.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资助标准与推荐名额
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在访问学者报到注册后,由教育部将资助经费拨付给接受学校。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每人资助6000元,在访问学者报到注册后,资助经费由教育厅会同财政厅拨付到选派学校。
我院推荐候选人2名(含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名额1名)。各系(部)、部门要统筹安排好有关工作,确保派出教师的学习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于3月26日日下午5:00前到人力资源部报名。逾期不侯。
人力资源部
2010.3.19